日前,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布了2023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兩起
化肥案件上榜。具體如下:
1. 屯昌南坤光文農資店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
化肥案件
案情簡述:2022年12月12日,屯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屯昌南坤光文農資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雅苒”牌
化肥48包。該局于當日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并將涉案產品予以扣押。
經查,當事人自稱是從上門銷售人員處購買的該批
化肥,尚未賣出。“雅苒”牌
化肥為注冊商標商品,注冊人為雅苒國際有限公司。2023年1月6日,雅苒商貿(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產品檢定書,認定涉案的48包“雅苒”牌
化肥不是雅苒國際有限公司生產的復合肥料,屬于假冒雅苒國際有限公司復合肥產品。當事人無法提供涉案
化肥的合法進貨證明,沒有建立臺賬,違法經營額無法計算。根據“雅苒”牌復合肥料零售價計算,涉案商品貨值為1.68萬元。
處罰結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的規定,屬于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2023年2月22日,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侵權商品“雅苒”牌
化肥48包;2、罰款人民幣5萬元。
2. 文昌碧綠島生物有機肥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
化肥案
案情簡述:在 2022 年省級
化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文昌碧綠島生物有機肥有限公司生產的有機肥產品經檢驗,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2022 年 12 月 7 日,文昌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涉嫌生產不合格有機肥的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經查,當事人生產的上述批次有機肥沒有注冊商標,規格型號是40kg±0.4kg,生產日期是2022年5月10日,批量是3噸,生產成本為1980元,銷售價是700元每噸,銷售金額2100元,違法所得是120元,該批次有機肥的貨值金額為2100元。
處罰結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規定,構成了生產不合格有機肥的違法行為。2023年2月7日,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 120 元;2、罰款1050元。